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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白兔糖漫画下载|大洋电机(00224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前获知的前述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应当保密◈◈◈◈。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悉该等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当已披露的信息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公告◈◈◈◈,直至该事项完全结束◈◈◈◈。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当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AG九游会◈◈◈◈,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五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和广东证监局◈◈◈◈,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六条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关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深交所就上述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深交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四)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重大信息公告◈◈◈◈;股票异动波动公告◈◈◈◈;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等◈◈◈◈;(五)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

  1◈◈◈◈、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及构成◈◈◈◈,包括独立董事的配置情况◈◈◈◈;2◈◈◈◈、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及评价◈◈◈◈;

  3◈◈◈◈、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4◈◈◈◈、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1◈◈◈◈、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2◈◈◈◈、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第十六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白兔糖漫画下载◈◈◈◈,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性信息◈◈◈◈,有针对性披露自身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第二十七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审计◈◈◈◈:

  第二十八条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发表意见◈◈◈◈,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

  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第三十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无论是否已经审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第三十二条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披露◈◈◈◈。

  第三十三条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裁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裁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五)《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重大事件◈◈◈◈、重大风险或相关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发生达到《上市规则》第6.1.3条规定标准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以上信息披露标准及格式应遵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及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编制◈◈◈◈。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

  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九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以下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AG九游会◈◈◈◈,应当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时◈◈◈◈,如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作出声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

  第四十一条 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后◈◈◈◈,应当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或者财务状况与此前预计的状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出现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重大差异情形之一的◈◈◈◈,应当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一)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通过区间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20%◈◈◈◈;通过确数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最新预计金额与原预告金额相比变动达到50%以上◈◈◈◈。

  (三)因营业收入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最新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行或者撤销风险警示AG九游会◈◈◈◈,或者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说明(如适用)◈◈◈◈。

  若业绩预告修正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的◈◈◈◈,还应当说明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及分歧所在◈◈◈◈。

  公司在对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及修正时◈◈◈◈,应当同时披露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的业绩情况◈◈◈◈。

  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公司如在上年年报尚未披露时拟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应当披露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第四十五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后◈◈◈◈,已披露的重大信息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件或有关交易◈◈◈◈,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七条 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披露格式及内容按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和《上市规则》等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深交所发布的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信息◈◈◈◈,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他相关股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从次一交易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第五十条 当市场出现有关公司的传闻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是否成立◈◈◈◈、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传闻时应当尽量采取书面函询或者委托律师核查等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的对象应当为与传闻有重大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参股公司◈◈◈◈、合作方◈◈◈◈、媒体◈◈◈◈、研究机构等◈◈◈◈。

  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提供传闻传播的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

  第五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的指定联络人◈◈◈◈,对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责任如下◈◈◈◈:

  (一)及时传达国家及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通知◈◈◈◈;(二)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四)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和深交所◈◈◈◈。

  公司董秘办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且公司以及前述主体和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第五十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十三条 公司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实施严格的管理◈◈◈◈,有关部门◈◈◈◈、下属公司及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公司其它制度有关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对外发布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司相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制度的要求明确需要报告的信息范围◈◈◈◈、报告义务出发点◈◈◈◈、报告程序◈◈◈◈、报告义务人等◈◈◈◈。

  (三)审计部门报告重大合同签订◈◈◈◈、公司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以及其他法律内控与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在内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四)各业务部门报告其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十五条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应在获知该信息时毫不迟延的汇报给第一负责人◈◈◈◈,并由第一负责人毫不迟延的报告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要第五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依法依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者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AG九游会◈◈◈◈。

  第五十八条 董秘办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计划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监督编制定期报告的配合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履行重大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六十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在前述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第六十一条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第六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第六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信息◈◈◈◈、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第六十五条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四)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债务重组◈◈◈◈;(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进展的◈◈◈◈,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说明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

  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或者知悉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第六十六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第六十七条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十九条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其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AG九游会◈◈◈◈、完整◈◈◈◈,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七十一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股东会作出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决议的◈◈◈◈,公司应当在披露时说明更换的具体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交所审核登记◈◈◈◈;(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一)报告期结束后◈◈◈◈,董秘办负责编制定期报告◈◈◈◈,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助编制定期报告草案◈◈◈◈,送达董事会秘书审核◈◈◈◈;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将定期报告草案送达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三)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签发审核意见◈◈◈◈;(五)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送审与披露事宜◈◈◈◈,董事会可授权董事会秘书可以依照深交所的审核意见◈◈◈◈,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定期报告进行合理的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他信息知晓人在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三)董秘办依重大事件的实际情况及其信息披露有关标准和格式◈◈◈◈,负责临时报告的草拟◈◈◈◈;

  (四)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草稿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确认◈◈◈◈;(五)董事会秘书将临时报告草稿交公司董事长审阅◈◈◈◈,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送深交所◈◈◈◈。

  董事长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授权董事会秘书依据临时报告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自行决定在报送深交所之前◈◈◈◈,是否将临时报告报经董事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审阅◈◈◈◈;(六)所有临时报告均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深交所规定的方式报送◈◈◈◈,同时在第一时间在指定信息披露的公共传播媒介上披露◈◈◈◈;(七)董秘办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备临时报告及其相关文件◈◈◈◈;(八)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依据深交所意见◈◈◈◈,进行相关临时报告编制及披露◈◈◈◈。

  第七十五条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长◈◈◈◈,并与涉及的相关部门联系◈◈◈◈、核实◈◈◈◈,组织董秘办起草临时报告初稿并提交董事长审定◈◈◈◈;董事长签发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证券监管部门回复◈◈◈◈、报告◈◈◈◈。

  第七十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对外报送及宣传文件◈◈◈◈、内部刊物◈◈◈◈、内部通讯等文件的◈◈◈◈,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定稿◈◈◈◈、发布◈◈◈◈、报送◈◈◈◈,防止泄漏公司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相关部门报送◈◈◈◈、发布后应及时将对外报送及宣传文件◈◈◈◈、内部刊物◈◈◈◈、内部通讯等文件报送董秘办登记备案◈◈◈◈。

  第七十九条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当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保证相关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

  第八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与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书面的时间安排计划◈◈◈◈。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第八十一条 公司因前期已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改正的◈◈◈◈,应当在被责令改正或者董事会作出相应决定时◈◈◈◈,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事宜◈◈◈◈。

  第八十二条 在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和执行中◈◈◈◈,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按照本制度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承担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未经董事会会议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三)公司董事应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信息披露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董事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

  (四)担任控股子公司的委派董事有责任将该公司的经营◈◈◈◈、投资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的责任◈◈◈◈。

  (一)审计委员会需要通过媒体对外披露信息时◈◈◈◈,须将拟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决议及说明披露事项的相关附件交由董事会秘书先行办理具体的披露事务◈◈◈◈。

  (二)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向股东和媒体发布和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四)审计委员会对涉及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对外披露时◈◈◈◈,应提前10天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董事会◈◈◈◈。

  (五)当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材料应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并由双方就交接的报告和材料情况和交接日期◈◈◈◈、时间等内容签名认可◈◈◈◈。

  (一)各部门部长◈◈◈◈、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总裁报告其部门或者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情况◈◈◈◈,并应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

  (二)经营班子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总裁或者指定负责的总监◈◈◈◈、部门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经营班子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做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组织机构及结构的变化◈◈◈◈、劳动人事用工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变化◈◈◈◈、重大人事变动等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

  (三)关联交易◈◈◈◈、重大经营合同◈◈◈◈、购销合同由法律审计部负责提供◈◈◈◈;(四)生产质量情况◈◈◈◈、新技术开发◈◈◈◈、新工艺推广◈◈◈◈、技术创新情况◈◈◈◈、专利与商标◈◈◈◈、重大安全◈◈◈◈、质量(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等◈◈◈◈,由质量管理部◈◈◈◈、创新与效率管理委员会及技术中心负责提供◈◈◈◈;

  (五)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订立的借贷◈◈◈◈、担保◈◈◈◈、委托理财◈◈◈◈、买卖和赠与资产◈◈◈◈、租赁◈◈◈◈、筹资◈◈◈◈、融资◈◈◈◈、承包等相关财务数据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提供◈◈◈◈;

  (七)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外投资(包括控股子公司)情况由战略企划部和投资管(八)公司诉讼或仲裁事项由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的◈◈◈◈,应当立即向深交所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第九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时◈◈◈◈,应当有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文件由董秘办负责管理◈◈◈◈。股东会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分类存档保管◈◈◈◈。

  第九十二条 涉及查阅经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董秘办负责提供◈◈◈◈;涉及查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签署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各部门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等◈◈◈◈,经董事会秘书核实身份◈◈◈◈、董事长批准后◈◈◈◈,董秘办负责提供◈◈◈◈。

  第九十三条 信息知情人员对本制度所列的公司信息没有公告前◈◈◈◈,对其知晓的信息买卖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各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与上述责任人签订信息保密工作责任书◈◈◈◈。

  第九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或广东证监局◈◈◈◈。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九十七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请银行贷款等业务活动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否则不得提供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做好重要新产品研发的信息保密工作◈◈◈◈,并按照分阶段的原则◈◈◈◈,同时向所有第九十八条 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对国家统计局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生产经营方面的数据◈◈◈◈,公司有关人员要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再给与回答◈◈◈◈,并致函对方进行有关内幕信息保密风险提示◈◈◈◈。

  第九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所有重大信息在信息披露之前◈◈◈◈,有关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发布消息◈◈◈◈,也不得在内部刊物上发布消息◈◈◈◈。公司有关部门向新闻界提供的新闻稿和在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性资料上发表的新闻稿须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稿后发表◈◈◈◈。

  第一百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要加强与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沟通◈◈◈◈,正确处理好信息披露和保密的关系◈◈◈◈,及时披露公司的有关重要信息◈◈◈◈。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相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在公司上述信息未被确定为可以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有责任确保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二)公司相关责任人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白兔糖漫画下载◈◈◈◈、豁免披露的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内部审批流程如下◈◈◈◈: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拟依照本制度对特定信息披露作暂缓◈◈◈◈、豁免处理的◈◈◈◈,应及时登记拟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并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内幕知情人名单及时提交董秘办◈◈◈◈。

  董秘办应及时将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AG九游会◈◈◈◈,符合特定信息作晢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白兔糖漫画下载◈◈◈◈、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 由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应给予该责任人相应的批评◈◈◈◈、警告◈◈◈◈、减薪直至解除其职务等处分◈◈◈◈,必要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或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公司股东违反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有权申请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并由证监会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发生需要进行信息披露事项而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或泄漏重大信息的◈◈◈◈,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误导◈◈◈◈,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对有关的责任人及时进行纪律处分或按《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修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对上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处分◈◈◈◈、处罚情况及时向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

  (二)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

  第一百零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AG九游会◈◈◈◈。

  第一百零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J9九游◈◈◈◈,J9九游会◈◈◈◈,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九游会官网J9九游会J9◈◈◈◈,J9九游会官网◈◈◈◈。